沈明珠摇头,“我有胭脂就够了,另外我带褚基和侯寿去,再带十名战士,足够了。”
萧闲不同意,非要她至少带足五十人。
她扑哧一笑,“我的王爷,你真是关心则乱啊,你也不想想,带那么多人,一是会目标过大,另外,这城里的守卫可就空虚了。那可不行,绵州可是要成为咱们的大本营呢。”
萧闲心下一动,沈明珠已经歪着头朝他呲了呲牙,“我可不是小绵羊,没有那么容易死的。”
说着就跳开去,“我去安排咯。”
萧闲也知道她说得对,如果是他,最好的办法也就是少带人,然后到时候可以动员那些百姓中年轻的男人,他们可以帮忙的。
而且只要让他们进了绵州地界就好,不必一次全部送来绵州城,那样目标过大。
甚至可以在栾山找一个秘密的地方,将他们安置下来,等善稚的大军退去,他们就可以从容进城,没有一点危险。
那么过天险的时候,也就是会武功的这些人,没有百姓的拖累,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。
他相通也就释然了,明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,绝对会审时度势,做最好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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