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就广为流传湘西“赶尸人”的传闻,即赶尸人利用“秘术”,将客死异乡的人的尸体带回家乡,让他们入土为安。
而风水界中。
赶尸作为苗族一种民俗事项,是巫术的一部分。
赶尸,也与蛊毒、落花洞女一起,并称为“湘西三邪”。
湘西赶尸有“三赶,三不赶”之说。
三可赶则是;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、受绞刑的、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。
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,死得不服气,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。
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,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,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,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。
而三不赶;凡病死的、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、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。
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,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